各市(州)民政局、長白山管委會民政局,各縣(市、區)民政局,各省本級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各省本級社會組織:
日前,國務院督察組第八次大督查過程中發現個別地區“書法協會”存在違規發證,違規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活動等問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擾亂國家關于職業資格管理的政策秩序。為落實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和省政府督查工作相關要求,進一步推動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加強對社會組織活動的管理有關要求,及時查找糾正社會組織違規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活動、超出章程規定業務范圍進行活動、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部門監管缺失等問題,省民政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社會組織違規資格資質許可認定排查整治。具體要求如下:
一、時間安排
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二、排查整治內容
(一)社會組織是否存在違規發證,違規變相開展資格資質許可和認定活動等問題。
(二)社會組織是否存在超出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進行活動問題。
(三)登記管理機關重點自查是否存在履職不到位、登記審核把關不嚴、監管缺失,執法檢查不力,處罰整改不及時的問題。
三、實施步驟
(一)摸底排查(10月31日前)。
各社會組織根據法律法規和自身《章程》,圍繞排查整治內容開展自我排查,主動向同級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報送自查情況。各級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各級登記管理機關結合社會組織2020年度檢查及“僵尸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對本地社會組織進行排查,確定違規社會組織名單。
(二)集中整治(11月1日-11月20日)。
涉及限期整改的,由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督促指導完成整改,登記管理機關加強跟蹤指導,確保整改到位;涉及行政處罰的,由登記管理機關按照社會組織處罰相關規定,協同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處罰。
(三)工作總結(11月30日前)。
各市(州)民政局,長白山管委會民政局負責所轄縣(市、區)排查整治總結及數據匯總工作,各省本級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也要形成本行業工作總結,于11月30日前報送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登記管理機關、各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和各社會組織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排查整治組織領導,把“書法協會”及同類社會組織作為排查整治重點,舉一反三,堅決糾正存在的問題,保護群眾利益,維護國家職業資格管理正常秩序。
(二)強化日常監管。各級登記管理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嚴格登記審查,依法依規審批。要加強執法檢查、抽查、年度檢查等工作,同時進一步暢通社會組織投訴舉報渠道,對發現的問題依法處理。涉嫌違紀違法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三)形成長效機制。各地登記管理機關要加強宣傳和引導,
推動社會組織通過網站、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公示服務內容、服務資質、收費標準等信息,自覺接受監督。推動完善預防、監管和執法相結合的長效工作機制,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吉林省民政廳
2021年10月11日
聯系人:劉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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